(1)隔離滅火法。將火源處或其周圍的可燃物質隔-離或移開,燃燒會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。關閉可燃氣體、液體管路的閥門,以減少和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;設法阻攔流散的液體;拆除與火源毗連的易燃建筑物等.
(2)窒息滅火法。用不燃或難燃物捂蓋燃燒物、水蒸氣或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備封閉起火的建筑、設備的孔洞等來阻止空氣流人燃燒區或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,使燃燒物質得不到氧氣而熄滅。
(3)冷卻滅火法。將滅火劑直接噴-射到燃燒物上,以增加散熱量,降-低燃燒物的溫度于燃點以下,使燃燒停止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物體上,使其免受火焰輻-射熱的威脅,避-免形成新的火焰。
(4)抑制滅火法。使滅火劑參與燃燒反應過程中去;使燃燒過程中產生游離基消失,而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離基,使燃燒反應因缺少游離基而停止。
水有良好的滅火性能,是常見、經濟、方便的滅火劑。把水澆在柴草、木材等一般燃燒物上,能使燃燒物的表面溫度迅-速降到燃點以下。同時,l升水受熱氣化后能產生1700多升的水蒸氣,水蒸氣可以稀釋燃燒區的可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濃度,并能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,從而使火熄滅。